只瞥了一眼,“哼”声先出。
瞅瞅这画像,除了能看出是个男的,穿着深色,还能看出来啥?
就连身材不胖、身高在170-180cm之间都是标注在画纸上的文字信息……
“哟,我还当你沈大科长脑子里没水呢。这么看来,也都是水嘛。就你这画像能看出来啥?大街上10个人里面得有9个长这样。怎么?就让华华他们凭着这幅画像抓人么?多新鲜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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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陷入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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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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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卷宗1》
案发时间:1999年12月31日22时许
报案时间:2000年1月1日1时37
出警时间:2000年1月1日2时01
到达时间:2000年1月1日3时58分
受害人:陈荟
性别:女
年龄:20岁。
出生日期:1979年7月21日。
民族:汉族
家庭住址:北城市高新区杨柳场190号。
职业:学生(北城市服装学院)。
备注:案发当日,
受害人上身着红色棉服,下身着黑色牛仔裤,脚穿白色球鞋(皮面)。
案情介绍:
1999年12月31日晚,受害人陈荟与两名同学(女)相约,迎接千禧年,三人于大风口广场参加迎新活动。
当晚21时许,受害人陈芸与两名同学于南广场公共卫生间附近被人群冲散,后三人各自离开大风口广场迎新活动现场。
受害人陈芸,归家路上遇袭。
于向阳路路口遭人掩住口、鼻,吸入药物后昏迷。
次日,2000年1月1日凌晨1时许。
受害人因身体异常疼痛惊醒,遂发觉自己遭遇强奸。
发现受害人清醒后,嫌疑人对受害人头部、面部进行多次殴打。
经受害人竭力呼救后,一名厂区值班保安闻讯前来查看情况。
嫌疑人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