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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章 失尸和找尸(第2页)

我告诉你们,那就没办法查下去了,因为最原始的证据没有了,查什么呢,哪怕有人跑到侦缉队来,拍着胸膛说他就是凶手,是他害了成太太和史少爷,侦缉队也只能朝他翻翻白眼,做不了什么。

因为,空口无凭,侦缉队必须要有证据,而原始证据就是两具遗体。只有从遗体上取下的样品经过化验,得出的结论才是最直接的证据。

没有直接证据了,一切就免谈了。

所以必须将两具遗体找回来,哪怕只找到一根骨头也要找。

可是怎么才能找到遗体呢?

我的判断是两个,一是盗尸贼盗了尸后走的是旱路,就是从岸上运走的,二是走的水路,把遗体装进船里通过河道运出去。

我认为走水路的可能性大一些,他们极有可能用船将遗体运到大龟湖沿岸的哪个地方,搬上去埋掉。

当时金巴狗当上队长,他发誓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跟我一起把两具尸体打回来,让上司和下面的人,还有你们三家看看他的能力。

我们要用船沿河道搜索,金巴狗就通过署长借了治安队的汽艇。

有了汽艇,我们的搜寻行动既变得省力,也会大大加快速度。

可就是因为借了汽艇,却又引出来一场大危机。

那天我和金队长还有几名执行坐着汽艇,沿着河道向西搜寻,开汽艇的驾驶员是方四龙。

一路上,金队长问我,有没有可能那些盗尸贼会图方便省事,会在尸体上绑上石头,往大龟湖里一扔了事?

我却认为他们这么做的可能性不太大,原因是,这伙人似乎不是小痞小寇那么简单,他们中应该有大智者,如果将尸体直接沉进水里,就有可能浮上来。

为什么呢,因为尸体哪怕绑了石头沉进湖底,在腐的过程中,会引来很多小鱼,这些小鱼不一定啃吃尸身,反而会啃咬绳索,无数的小鱼啃啊啃,就可能将绳子啃断。

绳子断了,尸体脱开石头的束缚就会浮上水面来。

所以这个办法还是不妥,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尸体埋掉。

当然也要埋得好,才能一劳永逸,让人找不着。

我这么推测的,结果汽艇经过大龟湖到达壶口时,我们意外地发现了一件衣衫掉在岸边。

掉衣衫的是在大片芦苇滩的一个缺口处,说明可能正是运尸的船在那里停过,他们通过缺口将尸体抬上岸了。

我们就停船,我和金队长上了岸,一看那里有一片沼泽地。

在到达沼泽地这里之前,我们也在另一个地方停过,发现岸上有两个割猪草的少年,我们向他们打听,是他们跟我们说,他们曾看到过一条船经过这里,船里有两个用白布包着的东西,看起来是死人。

所以我们在发现那件衣衫时,就认为最有可能尸体是被他们抬起了沼泽了。

因为那件衣衫是属于成太太的,本来是穿在旗袍里面的,在法医室经验尸时被脱下来,后来验完尸我们又给她穿上,不知为什么盗尸贼又给脱下,并掉在那个缺口里。

我的想法,是他们用来作记号的,但并不是要给我们作记号,而是给他们自己,因为壶口北岸连绵的芦苇岸,长达几公里,缺口有好多处,如果他们不作记号,以后想来查一下尸体是否掩埋后没出异常,很难正确找到位置,所以他们将一件死者的衣物扔在缺口边。

他们也知道在这种地方扔一件衣服,就算河里有船经过也是不会停船捡的,岸上有人经过是看不到的。

他们可能根本没有料到我们侦缉队会开着船沿河岸进行搜寻,因为到底他们走水路还是旱路,我们怎么猜得出来呢,就算猜到有可能走的水路,要从城边上的河里开始找起,向西走,河道分岔很多,如果进到大龟湖,那更是岔河有七八条,该往哪条去找才对,一定让侦缉队的人望河兴叹。

他们认为侦缉队不是水警,不爱到水上搜寻,只可能沿着岸上的路搜一下,也会很快掉头的。

正所谓天高任鸟飞河多凭鱼跃了,他们想象不出来侦缉队还有这个精力和决心开着船去搜寻不知被偷到哪里去的两具尸体。

所以他们才大胆地将成太太的一件衣衫扔在那个缺口里。

这一点既证明他们做事是心细的,能懂得作个记号,以便过几天还要来检查一下尸体有无被发现,被弄回去,也证明他们有点忘乎所以,心细之上是胆大。

胆一大就随便了,结果留下了这个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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