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道,男女都爱美。
镜子一出来,人对美就更焦虑了。街上那些卖护肤膏、美容粉的铺子,一家挨着一家,生意好得惊人。姚谦上次来,还给他带了一盒据说能驻颜的玉容膏,贵得很。
苻毅把镜子放回妆台上,又拿了起来。
镜子里那张脸,不比慕容恪差。
是氐族贵族里少有的好相貌,当年在长安城里,多少世家女子明里暗里递过眼波。
慕容恪不必靠脸,他如果想出仕,可能真得看脸了,在这欣欣向荣,日新月异的世界里,他真的要就此缩在宅子里吗?
他才二十二岁。
二十二岁,正是建功立业的年纪。慕容恪二十二岁,已经是上将军。而他坐在这小院子里,日日看着别人的热闹。
苻毅转过身,走到柜子前,打开最下面那个抽屉。
抽屉里放着一支簪子,青玉的,通体素净。
那匹叫踏雪的战马,如今还在明昭的厩里养着。他上次远远地看见过,毛色油亮,膘肥体壮,比在他手里的时候养得还好。
他深吸一口气,把簪子放回抽屉,关上。
然后他走到案前,铺开纸,研墨,提笔。
笔尖悬在纸上,停了很久。
写什么?
“亡国之君苻毅,顿首再拜……”
不对。
他闭了闭眼,落下笔。
“自邺城一别,倏忽经年。长安日新月异,百姓安居乐业,毅虽囚居小院,亦为天下苍生庆幸……”
写到这里,他停住了,他盯着那几个字,觉得自己假得可笑。
什么为天下苍生庆幸?他就是不甘心。
他就是想出去。
他把那张纸揉成一团,扔在一边。
重新铺纸,重新提笔,这回只写了一句话:
“毅欲求见大司马,不知可否?”
写完了把纸折好封上,唤来门外看守的兵卒。“劳烦,送到大司马府。”
院子里很静,过了一会,脚步声响起。
那兵卒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人,是大司马府的人,他认得,是薄越手下的一个亲卫。
那人走到他面前,抱拳行礼。“大司马有请。”
苻毅愣了一瞬。“好。”
真的要见了,他反而有些无措。
苻毅站在巷子里,被午后的日头晃得眯了眯眼。
太久没出来了,连太阳都觉得刺眼。
亲卫在前头引路,走得不快不慢。苻毅跟在后头,目光落在那些从他身边经过的人身上——
挑担的货郎,推车的老汉,牵着孩子的妇人,三五成群说笑着走过的年轻工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