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疯子的独白(1)
我叫何宏舟。
他们都说我是神经病。
我确实不是人,我是一只比熊狗。
我喜欢的人叫宁婉,喜欢到什么程度呢?
喜欢到她看我一眼我就能抖起来。
可她不喜欢我。
我想不明白。
她明明很喜欢狗。
可我这么萌一只小比熊杵在她面前,她居然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真的漂亮得跟个毛雪球一样,婉婉眼睛是被霍今安捂了吗?
我决定给婉婉送花。
人类追求女孩是要送花的。
可我送花的路上充满荆棘,每次都会冒出一只拦路的黑脸怪把我过肩摔。
嗬,我打不过他。
但是我也不是吃素的。
我雇了五个跟李逵一样壮的壮汉修理黑脸怪,五比一,一分钟被k。o。
我安静了三天。
第一天睡醒我发现自己变成了一株蘑菇。
蘑菇是不能动的,时间太多太无聊,我决定思考人生。
我想了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神经病的呢?
肯定不是确诊那年。
是在辅导教室看见我妈扭着屁股骑在男辅导员身上的时候?
还是在看见我爸把手伸进十几岁小姐姐裙底的时候?
是在看见我爸把我妈当死狗打的时候?
还是我挡在我妈面前反被她拿花瓶砸头的时候?
我不太确定。
反正我爸隔三差五打我妈。
反正我妈没人的时候总憎恶的问我,白眼狼,你怎么还不去死。
我为什么要去死。
错的又不是我。
读五年级时一次普通的饭局,我第一次见到宁婉。
梳着马尾辫,穿着校服,坐在她爸爸身边乖得像只小兔子。
跟中二的鸭公嗓宁亦不同,她说话的声音很好听,轻轻软软的,一笑眼睛就弯成漂亮的月牙。
我看了她一眼,低下头。
下意识的反胃。
这个毛病是看见我妈白花花的屁股之后才有的,我看见女的就反胃。
我吃饭也安静,不爱伸筷子,只夹转到我面前的菜。
吃着吃着就发现不太对,那碗芋夹转到我面前至少八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