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计借尸还魂
【原文】
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译文】
世间许多看上去很有用处的东西,往往不容易去驾驭而为己用。有些看上去无什么用途的东西,往往有时还可以借助它而为己发挥作用。利用没有作为的事物,并不是我受别人支配,而是我支配别人。
借尸还魂原意是说已经死亡的东西,又借助某种形式得以复活。有时也可以用来喻指新的力量借助某种旧的事物或旧的形式求得发展的现象。用在军事上,是指利用、支配那些没有作为的势力来达到我方目的的策略。
犹如我欲“还魂”还必得借助看似无用的“尸体”的道理,作为兵法,兵家要善于抓住一切机会,甚至是看去无什么用处的东西,努力争取主动,壮大自己,及时利用而转不利为有利,乃至转败为胜。
军事运用
陈胜借扶苏名义起事
在人类社会中,借他人幌子,达到自己的目的,可谓随处可见。改朝换代之际,一些人拥立亡国国君的后代,并不是真心恢复故国,
而是打着前朝的旗号,利用人们的正统观念,来实现自己的军事与政治愿望。
秦王嬴政并吞六国统一天下后,划分郡县,统一度量衡、货币和大兴土木,百姓的赋税、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又下令将秦国以外的历史书和民间收藏的诗书以及诸子百家书籍统统焚烧掉。第二年,秦始皇听说有些方士儒生在背后骂他贪权专断,便严加追査,四百六十余人被活埋。
秦始皇死后,幼子胡亥继位,对百姓愈加残暴。公元前209年7
月,九百余名穷苦百姓被征守边。行至嶄县大泽乡,遇雨路断,不能继续前行。依照秦朝法律,误了戍期便要处死。屯长陈胜和吴广暗中商议,与其坐以待毙,还不如揭竿而起,一旦成功便可求得生路。
陈胜道:“天下百姓长期受苦,早有反心,况且该当皇帝的本是扶苏,如今扶苏已被赵高、李斯暗害,百姓十分同情。另外楚将项燕也深得楚人信赖,我们若借他们名义起义,响应者一定不少。”
二人主意已定,便开始分头行动。这天士卒买鱼回来,剖开鱼肚正要清洗,忽然发现内有丝帛,上面用红字写到“陈胜王”三个字,不觉大惊。事情传开,人们都说是天意。
一天深夜,有人发现驻地旁的神祠前篝火明灭,同时听到狐狸在
叫,那声音仿佛是“大楚兴,陈胜王”。从此人们对陈胜更加敬仰。
陈胜、吴广平日对部下关怀备至,深得人们拥戴。一次,总领将尉酒醉,吴广乘机扬言要逃,将尉听得真切,拔剑便刺。吴广乘势斗过剑来,和陈胜及众人一道,杀了将尉和其他头领。
陈胜、吴广召集众人,说道:“我们已经误期,依法当斩,假使不杀我们,当戍卒也十有六七要死。咱们为什么不拼死干一番事业?”众人齐声响应。
群情激奋之中,陈胜、吴广又设坛盟誓。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义军旗开得胜,攻下了大泽乡和嶄县。
起义队伍日益壮大,不几日便连克数城。陈胜被拥戴为王,号“张楚”,即张大楚国之意。每到一地,义军都开仓放粮,废除苛政。天下响应,群雄纷起,秦朝很快便被农民起义的浪潮吞没了。
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
古往今来,许多成大事者都颇得“借一种旗号”令天下的真传与实惠。众人皆知的春秋首霸霸主齐桓公就是通过“尊王攘夷”的做法而获得其政治上、军事上的主动权。曹操的“挟天子以令诸侯”可以说又是运用这一谋略的经典范例。
曹操刚崛起时,天下各主要势力各有优势,如孙策凭借长江天险而固守,刘备则凭借“光复汉室”的招牌而感召天下。在群雄并起的形势下,欲谋求霸业,必须营造一种自己的优势来号令天下,曹操经过比较权衡,决定以“奉戴天子”--即所谓挟天子以令诸侯作为自己的政治优势。
在曹操之前,先是董卓控制着汉献帝这面“义旗”。
但可惜他是一专横跋扈、滥施**威的暴徒,没有能很好地利用这一优势,很快便落得个“暴尸于市”、“焚尸于路”的下场。此后,汉
献帝在杨奉、董承等挟持下离开关中,要不要借机迎奉献帝,就成了摆在曹操面前的一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