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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真經玄德纂疏卷之七(第1页)

道德真經玄德纂疏卷之七

唐玄宗御注并疏 河上公嚴君平李榮注 西華法師成玄英疏 濛陽強思齊纂

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

有物章所以次前者,前章汎舉矜誇,勸其厭好,故次此章。顯道之體狀,令物起修,夫設教處方,必先病後藥,藥病相對,所以次之。今就此章,義開為五,第一顯道之體狀,妙絕形聲,第二明本無稱謂,降迹立名,第三明引物向方,歸根反本,第四舉域中四大,令物依修,第五示自淺之深,漸階圓極。

第一顯道之體狀,妙絕形聲。

夫有物混成,先天地而作,始氣含庶品,超造化而為功,理性湛然,寂寞獨立,見其善貸,強與之名,物得以生,字之日道,瑶池暫會,或聞黃竹之歌,峒嶺斯逢,即見白茅之味。其為逝也遠,其為精也真,十二帝稱無名之君,五千言作有物之母,自然之道,天何言哉。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御注:將欲明道立名之由,故云有物。言有物混然而成,含孕一切,尋其生化,乃在天地之先也。御疏:有物者,妙物也,即虛極妙本也。將欲申明強名所由,不可即稱道,故云有此妙物。混然而成,含孕衆象,尋其生化,乃在乎天地之先,故云先天地生爾。河上公曰:謂道無形混沌,而成萬物,乃在天地之前。榮曰:有物者,道也。名之日道,故言有物。然道之為物,唯恍唯惚,不可以有無議,不可以陰陽辨,混沌無形,自然而成,故日混成。自然之理,運之以變化,無形之內,闡之以氣象,原其本者,先天地生也。成疏:有物者,道也。明道非有而有,非物而物,混沌不分,而能生成庶品,亦明不混而混,雖混而成,不成而成,雖成而混,即此混成之道,在天地先生,還是不先先不生生義也。故《莊子》云: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又云:在天地之先而不為老。

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

御注:有物之體,寂寥虛靜,妙本湛然常寂,故獨立而不改。應用遍於群有,故周行而不危殆。而萬物資以生成,被其茂養之德,故可以為天下母。御疏: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寂寥者,嘆有物之體寂寥虛靜,妙本湛然,故獨立而不移改,物感必應,應用無心,遍於群有,故周行而不危殆。可以為天下母,妙本生化,遍於群有,群有之物,無非匠成,萬物被其茂養之德,故可以為天下母爾。母以茂養為義也。河上公曰: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寂者無音聲,寥者空無形。獨立者無匹雙,不改者化有常。榮日:混成之道,先天地生,聽之不聞,則寂寥無響,搏之不得,則澹漠無形,喪偶而無對,故言獨立。湛然而常存,故言不改。無處不在,周行也。用之不動,不殆也。覆載生畜,母之義也。成疏:寂寥獨立不改,寂無聲也,寥無形也。獨立,無待對也。不改,無遷變也。言道體窈冥,形聲斯絕,既無因待,亦不改變。此乃-獨獨非待獨也。道無不在,名日周行。所在皆通故無危殆。開化陰陽,安立天地,亭毒群品,子育含靈,生之畜之故可為母。

第二明本無稱謂,降迹立名。

吾不知其名,字之日道,強為之名日大。

御注:吾見其物生成,隱無名氏,故以通生表其德,字之日道,以包含目其體,故強名日大。御疏:字者表其德,名者定其體。老君云妙本生化,沖用莫窮,寂寥虛靜,不可定其形狀。先天地生,難以言其族氏。故吾不知其名,但見其大通,欲表其通生之德,故字之日道。見其包含無外,將欲定其至無之體,故強名日大。凡物先名而後字者,以其自小而成大,而道先字而後名者,以其從本而降迹爾。河上公曰: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我不見道之形容,不知當何以名之,見萬物皆從道所生,故字之日道也。強為之名曰大,不知而名日強。大者,高而無上,羅而無外,無不包容,日大。榮曰:夫有形者稱,無像者絕,名約通生而為用,字之日道,無一法而不包,名之日大。理本無名,無名而名,謂之強也。成疏:吾不知其名,字之日道,道本無名,不可智知,道名即初章云無名天地始也。取其有通生之德,故字之日道。即初章云有名萬物母也。強為之名日大,體無涯際,故名為大,故稱為強名。以名體字,道即是用,大即是體,故名大而字道也。人皆先名後字,今乃先字後名者,欲表道與俗反也。故不同而同,有右有字,同而不同,先字後名也。

第三明引物向方,歸根反本。

大日逝,逝日遠,遠日返。

御注:妙用無方,強名不得,故自大而求之,則逝而往矣。自往而求之,則遠不及矣。若能了悟,則返在於身心而證之。御疏:夫滯於一方者,非天下之至通也。故天職生覆而不能形載,地職形載而不能生覆,唯妙本之用,用無定方,雖則強名日大,而復不繼於大。自大而求之,則逝而往矣。自往而求之,則遠不及矣。自遠而求之,則復返在人身心矣,故日遠日返。《莊子》曰:夫道於大不終,於細不遺。河上公曰:大曰逝,其為大,非若天常在上,非若地常在下,乃復逝去無常處所也。逝日遠,言遠者窮於無窮,布炁天地,無所不通也。遠日返,言其遠不超然絕遠,乃復返在人身也。榮曰:逝,往也。即大求之而不得往也,就往追之不及遠也,體之近在於身,故謂之返也。成疏:大日逝,逝,往也。有大力,用能運致衆生,往至聖境也。逝曰遠,超陵三界,遠適三清也。遠曰返,返,還也。既自利道圓,遠之聖境,故能返還界內,慈救蒼生。又解:迷時以三清為三界,悟則三界是三清,故返在塵俗之中,即是大羅之上。

第四舉域中四大,令物依修。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御注:因其所大而明之,得一者天地王。天大能覆,地大能載,王大能法地則天行道,故云亦大也。御疏:因強名道日大,而舉所次大者,放天能顛玄在上,垂覆萬物,地能凝靜於下,厚載萬物,王能清靜無為而化萬物,此三大也,吾道一以貫之。河上公曰:道大者,無所不容,包羅諸天地也。天大者,無不蓋。地大者,無不載。王大者,無不制也。榮曰:道尊德貴,彌羅無外,天能廣覆,無隔於貴賤,地能厚載,不擇於妍蚩,帝王控制,通貫於遠近,字育普均於貧富,用各有主,歷言大也。成疏:道大無不包也,天大無不覆也,地大無不載也,王大無不制也。

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御注:王者,人靈之主,萬物繫其興亡,將欲伸其鑒誡,故云而王居其一,欲警王令有所法,謂下之文也。御疏:域者,限域也。今云域中之大,則道不只在域中,若云約所見而言,則天地自為限域,亦不秖在域中矣。夫遺語以伸玄理,不必曲生異義,存文以防疑難,衆說皆未盡通。今明域者,名也,名為體域,物無名外之體,故日域中。若舉道名則道在其中矣,舉天名則天無遺體矣,故云域中。即有名之中,有此四大云,而居一者,王為人靈之首,有道即萬物被其德,無道則天地蒙其害,故特標而王居一,欲令法道自然。河上公曰:八極之內有四大,王居其一焉。嚴曰:功德同也。榮曰:寰宇之表自可絕言,形象之中理當稱謂,羅之雖具,萬品究之,唯有四大。大名既一,用義難殊,欲勸帝王抱式於道德,取則於天地也。成疏:境域之中有此四大,王有化被之德,故繼二儀而居一數也。《莊》云:夫道未始有封而此言域中者,欲明不域而域,雖域不域,不域而域,義說域中,雖域不域,包羅無外也。

第五示自淺之深,漸階圓極。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御注:人謂王也,為主者先當法地安靜。既爾又當法天,運用生成。既生成已,又當法道,清靜無為,令物自化。人君能爾者,即合道法自然。御疏:人謂王也,所以云人者,謂人能法天地生成,法道清靜,則天下歸往,是以為王。王若不然則物無所歸往,故稱人以戒爾。為王者當法地安靜,因其安靜,又當法天生化,功被物矣。又當法道清靜無為,忘功於物,令物自化。人君能爾,則合道法自然,言道之為法自然,非復仿法自然也。若如惑者,難以道法效於自然,是則域中有五大,非四大也。又引《西昇經》:虛無生自然,自然生道,道則以為虛無之孫,自然之子。妄生先後之義,以定尊卑之自,塞源拔本,倒置何深?且嘗試論曰:虛無者,妙本之體,體非有物,故日虛無。自然者,妙本之性,性非造作,故日自然。道者,妙本之功用,所謂強右,無非通生,故謂之道。約體用名,即謂之虛無,自然之道爾。尋其所以,即一妙本,復何所相仿法乎?則知惑者之難,不詣夫玄鍵矣。河上公曰:人法地,人當法地安靜和柔。種得五穀,掘得甘泉,勞而不怨,有功而不置之也。地法天,天澹泊不動,施而不求報,生長萬物,無所收取也。天法道,道法清靜,不言陰陽,運行精氣,萬物自成也。道法自然,道性自然,無所法也。榮曰:夫為人主者,靜與陰同德,其載無私,法地也。動與陽同波,其覆公正,法天也。清虛無為,運行不滯,動皆合理,法道也。聖人無欲,非存於有事,虛己理絕於經營,任物義歸於獨化,法自然也。此是法於天地,非天地以相法也。成疏:人,主也,王必須法地安靜,而靜為行先,定能生惠。故下章云躁則失君,既靜如地,次須法天清虛,覆育無私也。天有三光,喻人有惠照,地是定門,天是惠門也。既能如天,次須法道虛通,包容萬物也。既能如道,次須法自然之妙理,所謂重玄之域也。道是進,自然是本,以本收之迹,故義言法也。又解:道性自然,更無所法,體絕修學,故言法自然也。

重為輕根章第二十六

重為章所以次前者,前章明人法於地,表學道以靜為先,故次此章;即校量靜躁。就此章內,文有三重,第一正辨輕躁之劣,重靜之勝,第二明重靜之人動不乖寂,第三明輕躁之者,亡國喪身。

第一正辨輕躁之劣,重靜之勝。

夫天地之大德日生,聖人之大寶日位,靜以制動,三十輻之循環,重為輕根,九五君之端委。登太山者宏大,歸衆阜之高,佩玉宸者為君,握庶人之紀。是知六爻將設,上一制之於群象,八有初分,下五鎮之於衆位。則知玄鑒妙遠,唯靜與清,黃屋尊凝,唯高唯大,聖開厥理,詳而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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