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僧亮曰。向乘涅槃船。物见其灭。实则不灭。近识未悟。移譬显之。如蛇脱皮。非为实死。如来亦尔。现灭非真。借以为喻。
云何观三宝犹如天意树。
案。僧宗曰。若于解者。不假移譬。但悟有先后。致说有重复。洗沸人疑。疑谓现见如来。始王宫生。终双树灭。岂言不灭。故借天树三变。以为喻也。
三乘若无性云何而得说犹如乐未生云何名受乐。
案。僧宗曰。此下有十二问。广叹经也。依昔经教。明三乘无性。各有涅槃。毕既有殊。性不容同。如其无性。云何上答纯陀。常命色力。常果无差。有则俱有。无亦俱无。如其为无。前不应说。如其已有。有则太早。因中无果。果中无因。而说为有。便是如乐未生。已名受乐。是故文殊腾纯陀之疑。在于此也。就佛下答。以有理故。不得言无。未现用故。不得言有。是则三乘。皆同有性也。宝亮曰。此下有十问。断疑劝信也。
云何诸菩萨而得不坏众。
案。僧宗曰。明依圆教生解。众魔外道。莫能俎坏。非唯自不可坏。所得眷属。亦复坚固。经之力也。
云何为生盲而作眼目导。
案。僧宗曰。就广叹经中。亦有因益果益。义不异前。既乘正解。复化愚闇。令开慧眼。犹如盲人导之以目也。宝亮曰。此明内果劝信。若不见此经。虽复共住。如彼生盲。不知是佛因也。
云何示多头唯愿大仙说。
案。僧宗曰。始则因中。开人慧眼。终则成佛。垂应无方也。宝亮曰。就应现以劝信也。
云何说法者增长如月初。
案。僧宗曰。向问多头。是咨身密。今问说法。是咨口密。根有利钝。教有浅深。月一日至十五日也。宝亮曰。明佛如父母。不欺于子。随根性而说法。以劝信也。
云何复示现究竟于涅槃。
案。僧宗曰。向明果益。不在一佛。今就释迦。辨灭不灭。即是乘涅槃船。济众生义也。下文因放光。催纯陀供。说十三偈。广明不灭也。智秀曰。第二十八问。悬见大众。睹佛受食。谓应实死。故问应迹灭不灭义。
云何踊进者示人天魔道。
案。僧亮曰。昔日偏教。说佛无常。密筌于常。惑者失旨。慧命不生。是为魔道。今圆教既开。能生圆解。终成大觉。是为天道也。宝亮曰。此下频有四问。共证究竟事也。此一问即证未来事毕。已为未来众生。开耶正二门竟矣。于今现在。更无事也。昙纤曰。下文答云。若有不能如是观了。三宝常者。是旃陀罗。即谓魔道。异此者。名天道也。
云何知法性而受于法乐。
案。僧宗曰。说天魔二道。大众蒙解。得法津泽。心生欢喜。事由今教也。昙纤曰。下文时诸天人大众。闻是法已。心生欢喜。踊跃无量。是即法乐。以答此问也。
云何诸菩萨远离一切病。
案。僧宗曰。前明无灭。此明无病。下现病品。广明病之不实也。昙纤曰。下文言。今悉见诸菩萨。体貌瑰异。殊大殊妙。唯见佛身。喻如药树。为诸菩萨之所围绕。是则内外无病。答此问也。
云何为众生显说于秘密。
案。僧宗曰。昔日密语。生人谬执。若无今教。何由遍达。广佛隐言。宣显深旨。生解由经。亦叹教也。昙纤曰。下文今者。如来欲为未来无量众生。作大明故。宣说如是大涅槃经。答此问。
云何说毕竟及与不毕竟如其断疑罔云何不定说。
案。僧宗曰。昔教明二种人。有病必不可治。此经所明。悉皆能治。由经力胜。亦叹教也。宝亮曰。明阐提逆罪谤法三人。毕竟不能进也。菩萨毕竟。能去声闻之人。遇善友者则进。不遇则退。明不毕竟。下余半偈。还请佛解释也。昙纤曰。下文有余偈等。谓有余者。则不毕竟。无余者。即是毕竟。答此问也。结答云。唯除助道。常乐善法。其余一切者。有余无余也。
云何而得近最胜无常道。
案。僧宗曰。始则治罪。终为菩萨德力转高。邻于极境。皆由经力。此中并指今教。能开发圆解。物无余疑。经益显矣。宝亮曰。此明五人从四时学。来至今经。教于因果中生信。得近无上道也。昙纤曰。下文尔时大众。以种种物。供养如来已。即发无上道心。无量菩萨。得住初地。即是近无上道。答此问。
我今请如来为诸菩萨故愿为说甚深微妙诸行等。
案。僧宗曰。四重文中。第三文也。前明因果。一经旨归。既已彰矣。第二叹教。今明依经修行。取于常果。亦欲使彼涉求之徒。向慕前规也。欲论文句。并互相涉。前明果中。亦复说因。今辨因文。亦复明果。乃至明境。亦辨于行。就行文中。亦复论境。是则经文浑互。如似不分。然要当求其纲纽。亦各有在也。愿为说甚深者。十地行愿。非二乘所窥。故言甚深。但行有浅深。浅则说行。深详功德。功德与行。广略虽殊。因义不异也。
一切诸法中悉有安乐性唯愿大仙尊为我分别说。
案。僧宗曰。行之所生。必由乎境。境中之妙。不过佛性。师子吼是略。迦叶是广也。
众生大依止两足尊妙药(至)诸佛之境界。
案。僧宗曰。说问既竟。将自收退也。诸阴者。上至诸佛。下及众生。人天五道也。夫圣教不同。斯旨甚深。乃是未达。理应咨问。但情浅智劣。不敢有咨。岂唯我所不敢。乃至精进八住以上。具三不退。亦非境界。是以息问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