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二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五常政大論篇上
新校正云:詳此篇統論五運有平氣、不及、太過之事,次言地理有四方、高下、陰陽之異。又言歲有不病,而藏氣不應,為天氣制之,而氣有所從之說,仍言六氣五類相制勝,而歲有胎孕不育之理,而後明在氣#1六化,五味有薄厚之異,而以治法終之。此篇之大概如此,而專名《五常政大論》者,舉其所先者言也。
黃帝問曰:太虛寥廓,五運回薄,衰盛不同,損益相從,願聞平氣何如而名?何如而紀也?岐伯對曰:昭乎哉問也!木日敷和,
敷布和氣,物以生榮。
火日昇明,
火氣高明。
土日備化,
廣被化氣,損於群品。
金曰審平,
金氣清,審平而定。
水曰靜順。
水體清靜,順於物也。
帝曰:其不及奈何?岐伯曰:木日委和,
陽和之氣,委屈而少用也。
火日伏明,
明曜之氣,屈伏不伸。
土曰卑監,
土雖卑少,尤監萬物之生化也。
金曰從革,
從順革易,堅成萬物。
水曰涸流。
水少,故流注乾涸。
帝曰:太過何謂?岐伯曰:木日發生,
宣發生氣,萬物以榮。
火曰赫曦,
盛明也。
土曰敦阜,
敦,厚也。阜,高也。土餘,故高而厚。
金曰堅成,
氣爽風勁,堅成庶物。
水曰流衍。
衍,伴衍也,溢也。
帝曰:三氣之紀,願聞其候?岐伯曰:悉乎哉問也!
新校正云:詳此論與《五運行大論》及《陰陽應象大論》、《金匱真言論》相通。
敷和之紀,木德周行,陽舒陰布,五化宣平,
自當其位,不與物爭,故五氣之化,各布政令於四方,無相干犯。○新校正云:按王注太過不及,各紀年辰。此平木運,注不紀年辰者,平氣之歲,不可以定紀也。或者欲補注云:謂丁巳、丁亥、壬寅、壬申歲者,是未達也。
其氣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