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董氏為玄君誥
奉天承運,皇帝制日:國家以道教有陰斕皇度之功,原其所始,用顯其子孫,而復摧恩於室家,亦恆典也。正一嗣教崇修至道葆素演法大真人領道教事張懋丞,繼室董氏,宜從夫貴,特錫之誥,封為溫靜柔順玄君。爾其欽承榮命,永肅乃家。欽哉。
制誥
正統五年二月日
之 寶
本年三月,命建安玄帝金像,醮于太內玄天祠。
六年
命分獻東鎮壇,勃給部牒五百,俾度羽士。
七年
上御文華殿召見,賜宴殿中。
八年
命分獻星辰壇。
皇明恩命世錄卷之五竟
皇明恩命世錄卷之六
四十六代大真人張元吉
正統十年,召見于內庭,命坐賜荼,錫誥授正一.嗣教沖虛守素紹祖崇法大真人。
十一年
召見,賜宴仁智殿。
贈父張留綱真人誥
奉天承運,皇帝制曰:朕惟國家之於臣下,必推恩及其親者,所以重所本也。爾張留綱,乃正一嗣教沖虛守素紹祖崇法真人元吉之父,宜承道蔭,而不永年。今因爾子推恩,贈爾為正一嗣教崇玄養素寂靜真人,咨爾冥靈,欽承榮命。
制誥
正統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之寶
封母高氏為玄君誥
奉天承運,皇帝制曰:妻隨夫榮,朝廷之大恩,母隨子貴,國家之常典。爾贈正一嗣教崇玄養素寂靜真人張留綱之配,乃正一嗣教沖虛守素紹祖崇法大真人元吉之母,守志玄門,以成厥子。玆特封為慈惠靜淑玄君,服此榮恩,益隆母道。欽哉。
制誥
正統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之寶
十二年
禁約族屬人等欺害敕
皇帝勑諭溫靜柔順玄君董氏:朝廷維持道教,重在保善懲惡,用圖長久。囊者前真人張懋丞沒,已命嫡孫張元吉襲承真人之職,以領教事。其族屬人等,數加欺害。已犯者,悉治以法。仍命該衙門移文巡按三司等官,敢有仍前玩法欺害者,悉治以罪。今賜勁張元吉,勉勵進修,用承教事。及令道士高縉雲,周應瑜為贊教官,彥矩、席克中為掌書,專一輔助張元吉行。爾玄君係其祖母,夙受封命,凡一應在家之事,宜早晚訓誨爾孫,令勉學修行,加意保佑,用臻成立。庶為爾宗嗣之福。但在外合行之事,令與高縉雲等商確而行,務在至當,庶圖長遠。果有族屬人等,仍前分外生事,謀害爾家者,令高縉雲等,具實告達御史三司等官,依法拿問,奏來治罪不宥。或高縉雲等,恃此欺凌爾孫元吉?爾亦指實赴御史三司等官陳告,一體拿問。爾尤宜嚴以浪家,恩以睦族,戒飭家人,毋侵害彼眾,庶稱朝廷眷待之意,亦克永保爾家,欽哉。故諭。
勅 命
正統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之 寶
頒賜藏經旨
皇帝聖旨,朕體天地保民之心,恭成皇曾祖考之志。刊印道藏經典,頒賜天下,用廣流傳。玆以一藏,安奉龍虎山大上清宮,永充供養。聽所在道官道士,看誦讚揚。上為國家祝釐,下與生民祈福。務須祇奉守護,不許縱容閑雜之人,私借觀玩,輕慢褻讀,致有損壞遺失,違者必究治之。諭。
勅 命
正統十二年八月初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