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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九长寿品第四卷之第二(第2页)

案。僧宗曰。合譬以凡况圣。答难显一子之平等非谬也。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如来不应作如是言。

案。宝亮曰。将欲说果。以果难因。现果不长。往因宁等耶。僧宗曰。虽复捉果寻因。而事在难果。即答长寿果问也。智秀曰。犹是难因也。因必是实。理召常果。则不应涅槃。今已果征因。因非实矣。以此而推故。知犹是难因。未是答果也。有两翻。第一难。第二答也。就难中有三阶。第一直谓不应长寿之旨。第二举譬。第三合譬结难。此即第一将欲为难。先领旨也。

何以故如知法人能说种种(至)是知法人言行相违。

案。智秀曰。此第二阶举譬也。

如来所言亦复如是(至)得是短寿不满百年。

案。智秀曰。第三阶合譬结难也。

佛告迦叶善男子汝今何缘(至)于诸常中最为第一。

案。智秀曰。此第二翻佛直呵答而已。上来所明。不应复有如此粗言。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云何如来得寿无量。

案。僧宗曰。若语其事。但八十年也。而云诸常法中。最第一者。不应无旨。是故问言云何常也。智秀曰。此下答第二长寿果问也。答问不同。或须重称问以求答。或直尔而问。或因答前余势。仍为答者。此答中有三别。第一正答长寿义。第二设难。第三改正三归。从此讫寿命第一。正答问也。有两意。初迦叶问。后佛答也。

佛告迦叶善男子如八大河(至)及诸小河悉入大海。

案。道生曰。所以归海者。至下者也。其以众流。为海之水。水亦名为海矣。

迦叶如是一切人中天上(至)悉入如来寿命海中。

案。道生曰。如来何寿。以百姓为寿耳。谓之寿海。

是故如来寿命无量。

案。法瑶曰。夫长寿之由。穷不杀之理。然人天之命。亦少分不杀。是则入佛寿命少分因也。故云一切命。皆入佛命海中也。僧宗曰。海之吞纳众流。无有增。咸因地万善。钟于极果。以因满则常也。又胜鬘经言。如来藏即是佛性。在因为藏。在果为佛。非始非终。隐显为异耳。若众生无性者。中间亦可断绝。以其性义不亡。必应成佛。至佛乃常。如众流至海。更无去处。故惑尽行周。得佛自常也。宝亮曰。海是纳流之器。如来之寿。是众命之极。研辨其旨。凡有三义。其两义玄推。一义从文。第一明众生寿命。皆是如来寿命。海内无有过于佛者。第二众生寿命。虽复无量。流转不定。至佛方住。第三明菩萨在行地之日。施众生命。以此为因。得果之日。则不容短促。然经言众生生死。如蚕作茧。非圣所教。而今乃言。施命为因。此实难晓。又言众生可害。而行道者。无有害心。即名施命。此复难解。夫圣人出世。正欲令人断烦恼灭生死。若从此义。应是夺命。而言施命者何耶。夫命者。名之为生。生于真寿。真寿者。即法性身也。是故圣人。使众生修道。显真常之寿。圣意在此。故为施命也。

复次迦叶譬如阿耨达池(至)如来亦尔出一切命。

案。道生曰。以百姓寿为寿。感必出矣。出必无穷。若陂池也。法瑶曰。此明天人寿命。皆由佛化所得。故曰从如来命出一切命也。僧宗曰。前譬明入。今譬明出也。大品经言。一切天人。刹利大姓。乃至居士。一切皆由菩萨所化也。明因地之时。施一切命。化功则应还于化主。故至佛则常也。

迦叶譬如一切诸常法中(至)于诸常中最为第一。

案。智秀曰。上海譬虽明形待。因时之命。在果为极。未显终竟不尽。故以此譬。更明无尽如虚空。

迦叶譬如诸药醍醐第一(至)于众生中寿命第一。

案。智秀曰。赞叹常旨也。解由境生。不无除惑之功。故拟况醍醐。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常宣妙法如注大雨。

案。僧宗曰。承机致请也。上乃明妙果是常。未明迹须必灭。今因迦叶致请。明丈六非实。以下况上。则本迹可知矣。宝亮曰。明理既竟。引四事证也。第一借近况远。第二明有常之名。根本在佛。第三引法性为证。第四明一体三宝。唯一极为证。此即第一也。智秀曰。答问显常。已明于前。此下第二。更举三缘为证。此第一引伏难也。既云常。则应常住。既不住。便是无常。

迦叶汝今不应于如来所(至)是故现舍入于涅槃。

案。宝亮曰。外道五通。尚能延促自在。岂况如来。具以自在。示同毒树。

迦叶当知佛是常法(至)既修集已广为人说。

案。智秀曰。此章中有两翻。第一难。第二答。答中有两阶。前正况答。此结劝。

尔时迦叶菩萨白佛言(至)微尘世性亦不现故。

案。僧亮曰。将说内行因果。先难果常也。若果不常现。云何得与世法别也。性者。异道计云。以冥初。为世间性也。法瑶曰。前明如来常理晓然。但据今日现入涅槃。似是虚妄。则与世间所说同也。若无以辨异。则致或者众。故发斯问。使画然有判也。僧宗曰。就答果中。有四章。第一寄言行相违。显本是常也。虽知是常。外道亦言有常。第二释常我之名。本在于佛。为外道所窃。今释其真伪。真则佛法涅槃。其体是常。常即法性。但昔涅槃。亦言法性。二教既同。事须洗释。故第三简今昔二名。同明法性。所明不同。昔明法性。但以单灭。今明法性。常而妙有。极果体圆。备三归之德。是故第四劝厉行人。使归依也。有何异有。诚知本当。但即事为灭也。如即外道。亦有空言。俱无事验。滞言之徒。无以取信。愿佛为释。使真伪有在也。智秀曰。此下第二意。举例重贵也。若同不现者。则应俱是无常。

佛告迦叶譬如长者。

案。僧亮曰。果不常现。迹不可辨。乃因譬以释之。此譬中有四分义。初譬佛在世。读诵得旨。修成佛也。第二譬佛始灭。得佛遗法。不解深义。犹得人天也。第三譬己智慧。又无慈悲。欲求自度。不解究竟。不成佛果也。第四求常之心。遂生耶见。见多者。则失人天。少则不失也。长者譬佛也。宝亮所释。与此同。唯合第四。为第三耳。僧宗开第四譬。为第五。

多有诸牛。

案。僧亮曰。经藏也。牛出五味。经生五果也。

同共一群。

案。僧亮曰。归一解脱也。僧宗曰。虽复十二部中。理味有异。然同一佛说也。

付放牧人。

案。僧亮曰。弘通菩萨。

令逐水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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