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化的带头人莫如信
莫如信(1898—1973年),平罗县前进乡前进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他在农业生产上的突出成绩,1951年被评为平罗县、宁夏省两级“农业劳动模范”,后被西北军政委员会评为“农业劳动模范”,到西安出席了西北劳模大会。1952年,被评为“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到北京参加了全国劳模大会,受到了毛主席、周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并在天安门城楼观礼台上参加了国庆观礼。1951—1963年,莫如信多次被评为平罗县、宁夏省(自治区)、全国农业劳动模范,除受到中央和西北军政委员会的嘉奖表彰外,还多次受到省、县奖励,奖品有农具、衣物、现金等,还有奖章十多枚,奖状十多张。他先后被选为平罗县、宁夏省(自治区)农民代表会议代表,县、省(自治区)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和政协委员,历任农业生产互助组组长、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人民公社副社长、中共平罗县委合作部副部长等职务。
莫如信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6岁时双亲去世,留下他和两个弟弟,由祖母和二婶抚养,8岁时在家放牧,12岁时为糊口给别人放牧,16岁当长工,24岁在亲邻相帮之下娶妻。此后祖母去世,二婶改嫁,祖传的30多亩田只剩下1亩8分,其余早已典当他人。弟兄三人为了谋生而分家另过,他分田8分,从此不再当长工,到山上伐木材,几年后攒了些钱,将典出去的耕地赎回10多亩,开始务农。
莫如信勤劳吃苦,又好钻研,所以年年都获得较好的收成,过上了温饱的日子。他在种瓜方面还摸索出了一套成功经验,他种的瓜个大均匀,重十七八斤,皮薄瓤红,脆甜可口。莫如信成为村里的种瓜能手。他性格开朗,性情温和,乐于助人,周围的群众遇有困难都爱找他想办法,如借贷、找生活出路、说亲事等,他都有求必应,尽力相助。邻里之间,有人家里发生纠纷,也爱找他去调解,所以在群众中也享有很高的威信,人们送他一个雅号——莫参谋。
他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好不容易把儿子抚养大了,有了帮手,1947年儿子被马鸿逵抓去当了兵。这一不幸,再加上当时多如牛毛的苛捐杂税,使他顿时心灰意冷,失去了种田的信心,将牲畜、大车和部分田产卖了。从此,日子一天不如一天。
1949年9月23日,宁夏解放,云散天晴,儿子回到了家,他打心眼儿里感谢共产党。
1951年,抗美援朝捐献活动一开始,他首先响应,带头捐献,并积极协助干部走村串户,发动群众捐献。在他的带动下,全村共捐献出人民币96万元(旧币)、元宝及碎银242两、金镯子一对(重1。9两)、香油50斤、乳牛1头,共折合人民币680万元(旧币)。
1951年春,党和政府为了保证春播顺利进行,号召开展调剂余缺,借贷自由,实行精耕细作,发展生产。他积极协助乡干部边宣传党的政策,边发动群众,调剂出麦种48石(每石150斤),使乡里缺子种的群众都及时播上了种。
当年,他按照各种作物的生长特点,精耕细作,合理施肥,适时中耕、淌水,取得了高产。他种的5亩多小麦,总产2700斤,平均亩产459斤,比当地平均亩产高150斤以上;棉花3亩,产皮棉225斤,平均亩产75斤,比当地平均亩产高30斤;西瓜4。5亩,每亩摘瓜800个左右,平均每亩卖瓜175万元(旧币),亩产比其他瓜地多1080斤。莫如信受到了平罗县、宁夏省和西北军政委员会的嘉奖。
同年,政府推广新式农具,他协助县、乡干部,积极宣传,动员群众买回单把犁30张、站起锄30把、喷雾器4部,对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推广新技术,起到了促进作用。
同年夏天,党和政府号召精选碧玉麦良种。当时,群众一来没有田间选种的习惯,二来怕踏坏将要成熟的麦子,迟迟不动,互相观望。他见到此景,便首先动员全家人下地选种,自己协同干部跑遍全乡5个村,冲破种种阻力,说服动员群众,以村为单位,组织起6个选种变工队,共计378人,分成18个小组,用了12天时间,比原计划提前3天完成了全乡2003亩的选种任务。夏收后政府收购碧玉麦良种,他协助种子推广站的干部,提出“保收保送”的口号,挨门逐户,动员群众订立良种收送合同,从而顺利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由于以上种种做法,他被群众和干部誉为“干部的好助手”。
通过夏选,显示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他趁热打铁,不失时机地响应党的“组织起来”的号召,在秋收时首先组织起了10户50多人的“莫如信农业生产互助组”。互助组组织起来后,由于集中使用劳力、畜力、农具等,弥补了平日你少这、他缺那的不足,及时完成了秋收、翻茬、起粪、拉土、换坑积肥等工作,进一步显示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周围的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1952年春,在党的号召下,互助组转为“莫如信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他和老农(方言:年长而又有经验的农民)、社干部共同研究讨论,按照各种作物的生长特性和其他农事规律,统一整地、施肥、播种、除草、淌水、收割、复种、翻茬、积肥等,详细制订出年度生产计划,发动群众集资买回弹花机、轧花机各1部,开展副业生产。因此,当年获得农副业双丰收,小麦平均亩产达697斤,创全宁夏碧玉麦亩产最高纪录。年终分配时,劳动日值达1元2角,比当时群众的劳动日值高40%以上,家家有余粮,户户有钱花。
莫如信思想进步,忠于党的事业,1952年7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他热情地将在城里讨吃流浪了十几年的王四子和张双玉接了回来,给他们调剂了吃粮和土地,并吸收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从此,王、张二人得到了新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莫如信领导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些乡亲纷纷要求加入。他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宁夏农业合作化运动树立了一面旗帜。他领导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速度之快非常令人震惊,到1953年扩大到23户,1954年38户,1955年达到最**,全乡共5个村,有4个村的农民(包括地主和富农)全部加入了他的合作社,另有3个小社也加入了他的合作社。这样,他便搞成了一个联社,1956年转为“前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他被选为社长。
随着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和生产上采用新技术,各种作物的产量年年上升,到1955年,小麦亩产平均上升到697公斤,这对当时的平罗来说,是绝无仅有的新纪录。为扩大生产,他还领导社员开垦河滩地近千亩,每年收回粮食近8。5万公斤。为增加社员收入,他领导大家在副业生产上开拓了很多门路,到1956年,有两部弹花机、1部轧花机的弹花作坊,有30峰骆驼,有6人作业的粉坊、养猪场,15人作业的砖厂,3人作业的翻沙组,3人作业的缝纫组,9人作业的木工组,3人作业的油坊,2人作业的红炉(铁器)组,2人作业的鞋业组,还在县城开办了4人作业的磨坊。当时,这在全宁夏都是独一无二的创举,得到了平罗县、宁夏省和西北军政委员会的重视。西北军政委员会特将他组织互助合作社的成功经验写成《宁夏平罗县莫如信农业生产合作社情况和经验》一书,发到西北各地学习借鉴。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莫如信担任了前进人民公社副社长。为了种好大白菜,增加社员收入,他专程到永宁县王太堡学习了垅种大白菜的经验,当年在前进农场推广,获得了很高的经济效益。之后,他又把经验推广到其他各大队,增加了社员收入,这对改善社员生活起了很大作用。
(供稿:黄增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