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繁重的维稳任务,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廉政建设等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实“学、查、改、立”四个环节,抓牢政治建警、一岗双责、纪律作风、素质提升、职业保障“五个常态”
落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强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公安党建引领、政治建设统领,教育全局民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严管与厚爱并举、能力提升与作风建设同步推进,积极打造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公安队伍。
(王金楼)
检 察
【概况】
2019年,盐山县人民检察院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整体推进取得新成效。
【扫黑除恶】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5件158人,批准逮捕117件134人,不捕20件2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5件321人,提起公诉248件307人,不起诉41件52人。
(1)扫黑除恶任重道远。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办案力量,有效应对涉恶案件集中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困难和挑战,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依法批准逮捕河间张雷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有较大影响的黑恶案件4件12人,提起公诉7件18人,批捕率、起诉率均达100%。检察长带头公诉毕某某、曹某某等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4起涉恶案件,其中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曹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万元。有力遏制黑恶势力把持物业强迫交易、非法阻工敲诈勒索易发多发的势头,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标准,严把案件质量关,共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纠正漏捕2人,监督撤案2人,追诉1人,抗诉1人。坚持“一案三查”,对2015年以来所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回头看”,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8件,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3件。加强源头综合治理,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2件,主动帮助行业监管部门堵塞漏洞,铲除黑恶势力孳生的土壤。
(2)强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0件10人,提起公诉12件12人。强化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做出酌定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发出检察建议5份,落实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7人,案后跟踪帮教24人,撰写社会调查报告9份。组织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向学生发放《预防性侵手册》9000余册,加大暗访督导力度,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让孩子免受不法侵害。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检察长和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举办法治宣讲30余场,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法律监督】
(1)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切实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努力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成本,认罪认罚适用率97。1%,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大力压缩“案件比”,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办案环节,防止程序空转,减少群众诉累。向县公安局派驻检察室,实现靠前监督,依法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7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3件,使有罪的人难逃法网,无罪的人免受追究。追捕漏犯8人,追诉漏犯27人、漏罪20起,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0次,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7次,积极规范侦查、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严格审慎运用量刑建议权,量刑建议提出率100%、采纳率近95%,有效统一量刑尺度、促进了司法公平。树牢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监督理念,加大刑事抗诉力度,提出刑事抗诉7件,已改判3件,提请抗诉3件,全部得到市中院支持。检察院办理的赵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并上报高检院参评全国典型案例。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5次。(2)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并立案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申请监督案件5件,提请市院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针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3件,针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3件,针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发出检察建议8件,均获支持。在帮助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中,提出支持起诉案件3件,帮助11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8万余元。(3)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5件25人,依法建议办案单位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7件27人,有效降低羁押率,努力追求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17件,监督纠正法院财产刑执行不当12人,监督纠正司法行政机关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中的违法情形26人次,发出检察建议1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公益诉讼】
注重实效、稳妥推进,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1)公益诉讼机制建设有新进步。
县委、县政府及时下发《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明确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强化调查核实权,刚性推动工作开展。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工作的新方法,制定《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及整改效果公开评价办法》,主动延伸公益诉讼触角。与“爱心联盟”等社会公益组织密切协作,让人民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公益诉讼工作,靠人民群众的“源动力”
助推工作开展。(2)公益诉讼领域有新拓展。
针对县烈士陵园土地被外单位占用的问题,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依法收回被占用土地。针对我县多所学校安装栏栅式防盗门窗,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严重阻碍师生逃生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问题得到彻底整改。(3)公益诉讼成效有新突破。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标准,开展“馒头等发酵面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整治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乱象。相关作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针对违法违规地热井问题,向县水务局、环境保护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四家单位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并当场进行宣告,得到县委、县政府肯定。有17眼违规地热井被关停,世纪名门、韩桥小区等21个小区,共计138万平方米的建筑接通集中供热,省检察院在全省转发推广盐山县检察院的经验做法。沧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专门到盐山县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保驾经济社会发展】
(1)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职能。严惩非法集资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依法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妨害信用卡管理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件9人,提起公诉1件1人,追赃挽损1000余万元。(2)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缓处理因邻里矛盾等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16件,发挥和彰显司法对社会风气的导向和引领作用。(3)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群众关切、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探索试行不批捕不起诉公开办理机制。共对8件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将办案过程变为普法过程,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4)着力服务民营企业。持续深化民营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服务,对涉及民营企业或企业家的犯罪慎捕、慎诉、慎用财产性强制措施,将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自身建设】
(1)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对6个方面23项问题短板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全面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证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2)倾力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围绕“岗位素能标准”,分层分类组织30余名干警参加上级院开展的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利用好高检院“检答网”新型网络学习平台,加强与上级院的业务交流,及时解决办案中的实际问题,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办理新型、疑难、重大、复杂案件,打造精品案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坚持理论创新与办案实践并重,在《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等主流媒体发表调研文章40余篇,实现办案经验向理论成果的提炼转化。(3)积极探索检察改革。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实现机构“瘦身”,效能“提速”。积极适应检察机关“捕诉合一”改革要求,根据案件类型和诉讼阶段,组建新型专业化办案团队。着力构建符合司法责任制要求的检察办案监督管理体系,为打造优质检察产品、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提供机制保障。(4)持续深化纪律作风整顿。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发挥内部督查“利剑”作用,对日常工作进行巡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检察队伍的精神状态和纪律作风明显提升。加强警示教育,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未发生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徐明义)
审 判
【概况】
2019年,盐山县人民法院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大力实施政治建院、公信立院、改革兴院、严格治院、科技强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依法精准服务大局,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有新的提升。全年受理各类案件5985件,结案5856件,同比分别上升13。6%和16。4%。结案率97。84%,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前列,综合审判质效考核成绩进一步提升,为盐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保驾经济发展】
(1)出台服务保障意见,推动经济发展。围绕县委“打好两场战役、抓好十项工作、办好二十件大事”的战略布局,出台《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依法支持保障全县“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从支持保障改善营商环境、规范经济秩序、实体经济发展、企业转型升级等9个方面推出34项具体措施,成立专业审判团队,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全方位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优化投资发展和营商环境,为全县大局工作和项目建设提供依法支持、贴身服务和精准保障。(2)推行法官联系人机制,防范法律风险。法官分片负责,定点联系党政机关、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定期深入52家联系单位走访调研,提供决策咨询和法律指导,联动乡镇调处化解信访矛盾和民间纠纷,针对项目建设、行政执法、企业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从源头防控法律风险,工作经验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开展“司法服务在行动”系列活动,组织法官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开展法治宣传、普法讲座、法律咨询20余期,积极推进平安盐山建设。(3)开展法润民企活动,助力民营经济。召开“法企共建”
座谈会,针对民营企业司法需求组织开展“法润民企”活动,分层会诊,精准对接,实现企业经济发展和法院工作的良性互动。针对健康企业,院庭长定点包联,组织法官针对普遍关注的合同签订、股权转让、金融借贷、依法维权等热点问题,提供法制讲座、专题答疑、案例指导和法律咨询服务,指导防范经营风险。
针对问题企业,依法慎用强制措施,通过诉前协调、诉中和解、善意执行帮助企业摆脱经营困局,缓解债务危机。通过司法建议向企业建真言、献良策,辅助企业建章立制,提升依法经营能力。针对僵尸企业,积极推进破产清算重整,盐山诚和、河北鲲鹏等长期困境企业均引导进入法律程序,各方主体已初步达成重整意向,资源整合后将有效盘活企业活力,腾退资源,助力民营经济有序发展。
【维护社会安定】
(1)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80件,判处人犯320人,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其中,审结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案件86件,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案件29件,危险驾驶、污染环境等案件138件,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深化公检法及纪检监察部门联席联动机制,依法提前介入指导,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和最高法院“三项规程”,贯彻宽严相济审判政策,依法审结全县首例“套路贷”案件和敲诈、寻衅滋事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涉恶案件5件13人,结案率100%,依法从重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2)妥善审理民商案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900件,调撤结案1366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二审改判发还率均位居全市前三,案件质量大幅提升,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其中,审结建设工程、网络购物、商品买卖等合同类纠纷案件908件,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856件,房地产领域纠纷案件67件,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民生热点案件347件,婚姻家庭、相邻权纠纷等案件672件,促进社会和谐。(3)审慎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4件,行政非诉案件566件,坚决维护行政执法权威。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定期召开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和新闻发布会,督促和引导行政机关化解“官民纠纷”11件,搭建行政纠纷诉源治理、诉前化解平台。(4)构建综合治理格局,全力破解执行难题。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00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5亿元,对12起案件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司法救助金37万元,执行质效考核指标全省领先。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深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严肃执行强制手段、悬赏公告、网络拍卖、公检法联合打击拘执犯罪和多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将559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919人实施限高、限贷信用惩戒。集中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春节、国庆“利剑”行动22次,拘传367人,司法拘留36人,以拒执罪追究2人刑事责任,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优化升级执行办案系统,全面运行执行指挥、网络查控、信用惩戒、款物管理、案件监管等功能,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
组建新型执行团队5个,实施警务化保障,进一步凝聚执行合力。
【司法为民】
(1)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升级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推行当场立案、网上立案、法庭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服务,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健全诉讼服务网络,运行12368服务热线,完善手机“移动微法院”服务功能,配备自助服务终端、诉讼服务智能系统,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便捷化,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站服务”的集约高效的诉讼服务机制。健全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升级“一乡一庭”预防化解纠纷功能,设立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律师驻院调解工作室,联动社会调解组织构建多方参与、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完善先行调解、委派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发挥专业力量调解作用,打破司法诉讼包天下的局面,运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诉源治理。全年诉前调解案件833件,“一乡一庭”工作经验及诉前调解典型案例被中央教育电视台和《河北法制报》专题报道。(2)推进审判制度改革。搭建“两次分流三层过滤”纠纷解决新格局,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充分发挥乡镇法庭、登记分流、调解团队、调解组织、速裁审判联动作用,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达到以调促裁、调裁衔接、精审快决。成立新型速裁审判团队3个,坚持“速裁快审,能调则调”
原则,综合运用督促程序、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通过要素式、令状式文书简化庭审和类案集中审理方式实现简案快审,有效提升审裁效率。全年速裁案件840件,占结案数量的30%,速裁程序审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42件,人案矛盾得到有效缓解,缩短庭审时间,节约司法资源。(3)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明确权力职责清单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设立专业法官会议,为法官研判分析疑难复杂案件和统一裁判尺度提供平台。
规范审判流程和案件质效监管,实施月通报、“四评查”机制,运行“四类案件”阳光监督管理平台,依托数字法院、智审1。0等信息化手段“线上线下”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安装启用语音识别系统,安装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升级数字化法庭11个,语音转换笔录、网上开庭质证、网络会议、远程庭审、电子档案、智能推送、自动甄别等信息化辅助办案手段得到深度应用,法官办案质效大幅提升。全年人均结案259件,同比上升25%,案件质效核心指标均位居全市先列。
【队伍建设】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筑牢法官队伍忠诚担当的思想根基。对照党章党规持续深化“双亮双诺”、创新“三二一”工作法,使干警政治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2)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坚持法官轮训机制,派遣32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上级法院业务培训,法官轮训率90%。运用法官讲堂、执行夜校、岗位练兵、网络教学等形式,重点学习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法律适用水平。坚持执行“周例会”,交流执行经验,研判具体案例,为执行干警“输血造血”。发挥正面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执行法官李立华获评“全国优秀法官”“全省十大法治人物”,推荐参评“全国模范法官”,先进事迹被《河北法制报》专题报道,形成争先创优良好氛围。(3)转变司法作风。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院”,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和纪律作风整饬双攻坚活动,经常性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通过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扰过问案件等制度,通过启用过问案件信息直报系统,为法官依法履职构筑“防火墙”。向社会公开“执行信访专线”,设立信访接待窗口,员额法官轮值接访导诉,通过院领导包案,主动回应司法需求,化解信访难案。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日清日结”“黄牌警告”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和廉情报告、廉情公示、廉政档案制度,进一步正风肃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