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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人偶工厂(第1页)

人偶工厂

那是纪存时向监视器另一端留下的话。每一个字都清晰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

车外,司机还维持着弯腰开门的姿势,等着我回神下车。他未敢出声催促,只是毕恭毕敬地低着头。

因为在这个由人类制定的规则体系里,作为他的雇主,我享有让他俯首帖耳的地位和权力——就像人类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对这座工厂里的镜魅拥有生杀大权一样。

这个世界充斥着无数不言自明的规则,它们从不会被白纸黑字地写明,却比任何法律都更具约束力——比如阶级,比如尊卑。

纪存时并不是一个好相与的敌人,

我注意到司机的目光在我脸上短暂停留了一瞬,似乎对我的表情感到意外——我的目光掠过反光镜,这才意识到自己是在笑。

我感到了惊讶和一丝隐秘的恐惧。

真是讽刺……我恐惧的原因并非是因为他要杀我,反而是那短短一句话的前几个字。

那是一种像蛛丝一样……阴毒、又见不得人的隐秘期待。纪存时又一次钻入了我的脑海。我明知自己思绪应该冷静,头脑应该清晰,但偏偏是纪存时,他像阴天的雨水一样悄无声息地渗入我的四肢百骸。

比起害怕他杀死我,我竟然更期待于见到他。

我本该成为他的毒药,但不幸并未封喉,反而让他成为了我的毒药。

——但这是一个秘密,不能被任何人发现的秘密。

秘密这种东西,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是致命的软肋。我要么除掉他,要么就只能自己去死。

胸口处传来尖锐的刺痛,睡袍的缎料被浸成沉重的乌黑。我像一条该死的流浪狗一样蜷缩在无人的街角,用藏在袖口的刀片刺破自己的心口,放出点无用的鲜血。

这是我这个败絮其中的“沈总”除了偷窥外,养出的另一个恶习。每当我像毒瘾犯了一样想起纪存时,我就习惯性地重复这个动作。但有趣的事,这种自残的行为似乎真的有用。

每当我这么做以后,纪存时在我脑海中残留的影像和记忆就要淡一点,再淡一点。

如果不是这场突如其来的“对话”,我几乎要相信——自己偷窥他,只是为了纯粹的利用了。

等情绪回归冷静后,我擦干会被人看到的血迹,转出小巷。

一墙之隔就是条还算热闹的市集。就像吸铁石一样,我的目光习惯性地落在了一家手工西装店里。

那家店的橱窗中有一颗血红色的宝石袖口。只是设计颇具精巧,底托是整块圆形天然宝石,但表面浮雕呈细长状,底部尖锐,真如一柄羽箭。

店主说它的名字是:丘比特之吻,是很受太太们欢迎的款式。上流社会的女人们钟爱为丈夫佩戴袖扣,这是品味的彰显,也是低调的示爱。

我低头打量着宝石,忽然道:“其实瞧着不太吉利,倒不如叫死神之吻。”虽然这样说,我却把那枚袖扣买了下来。

店主或许从我糟糕的取名中发现:我不仅是个阴郁的怪人,还是个可怜的单身汉,于是殷勤地想帮我带好。

我婉拒了。

对我这种披着人皮的怪物,自己这具皮囊尚且懒得精心打理,又怎么会配这些奢华无实的饰品。

这其实是我送给……他的礼物。

我的心理医生告诉我,适当放纵情感比完全压抑要健康一些,所以,我最喜欢的爱好就是在走过的地方都买上一份永远也送不出去的礼物。

我要了一个礼品盒,将它装了起来。

当我步入“镜魅工厂”时,已经比原定回祖宅的时间晚了一个多小时。手机上全是未接来电,甚至有几个是沈仲南亲自打来的。

我先是关了机,后来越想越觉得无趣,索性一扬手,划出一道圆润的抛物线,将手机丢进了工厂大门边的景观喷泉里。

那喷泉雕的是个经典的“创造亚当”雕塑。

原版本该是上帝与亚当指尖相触的神圣时刻,但这雕塑是沈老爷子外孙督建的。我这位亲爱的表弟从小就不学无术,按照废物富家子的常规流程,被送到国外读了个“冷门艺术院校”。

但看他这作品,估计致幻蘑菇没少嗑,硬是把米开朗基罗的“创造亚当”改成了“创造镜魅”。

简单来说,他把上帝的位置换成了人类,而原本亚当的位置则变成了一只半跪在地、神情暧昧的赤裸镜魅。

我的手机不偏不倚,正好卡在“镜魅石像”的手背上。

仿佛人类“上帝”不仅创造了镜魅,还贴心附赠了一台手机,为整件作品平添了几分赛博朋克的荒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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