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
亲爱的长腿叔叔:
先生,我现在给你写信的地点是:牧场水塘边一棵柳树的第二个树杈上。树下有青蛙的呱呱叫声,头顶上有一只蝉在歌唱,还有两只小虫子在树干之间蹦上蹦下。
我在这里已经待了一个小时,不过坐在树杈上还是很舒服,因为我在上面放了两块沙发垫子。
我来的时候带了笔和纸,指望写一篇不朽的短篇小说。可是我创作的女主人公却让我吃尽了苦头——她不听使唤,其所作所为根本不按照我的要求办事。我没有办法,只得把她放在一边,来给你写信。(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因为我也不能让你的所作所为听从我的安排。)
下了一个星期的雨,乡间的天气就像天堂一样美好。如果你还是待在纽约那种令人讨厌的地方,但愿能送你一些可爱的天气——微风轻吹,阳光明媚。
说到天堂,你还记得去年夏天我和你谈到的凯洛格先生吗?——就是考讷斯白色教堂的牧师。可怜啊,那个老人死了,去年冬天死的——死于肺炎。他做的传道,我听过有五六次,很熟悉他的神学观点。他相信,他的结束就等于他的开始。在我看来:一个人坚信自己的观点长达四十七年之久,没有丝毫的动摇,这样的人应该收藏到古玩店去。我希望他能够享受到他的荣誉,他也完全有这个自信心!接替他的是个年轻人,非常傲慢。圣会的人感到疑虑,尤其是迪肯·卡明斯领导的那个教派。教会里面似乎会发生可怕的分裂行动。在邻里发生宗教上的改革,我们并不关注。
那一整个星期都在下雨,我也就一直待在阁楼上,为所欲为地读小说——主要是斯蒂文森的小说。
斯蒂文森这个人自己就很有趣,其程度超过了他小说中的任何角色。我以为,他自己就是个英雄人物,如果写到小说里一定会引人入胜。他父亲留给他一万美元,他买了一艘游艇远航到南太平洋,你不觉得他太潇洒了吗?他真的以冒险为生,说到做到。如果我的父亲给了我一万美元,我也会以他为榜样。想到他小说中描写的萨摩亚群岛的房子,简直令人发狂。我要看看赤道,见见大千世界。我要当个作家,或者艺术家,或者演员,或者剧作家,不管什么,只要当个大人物就行。我渴望着漫游世界,只要一看到地图,我就想戴上帽子拿着雨伞准备起程。
“我要看看南太平洋的棕榈(lǘ)和庙宇,否则死不瞑(míng)目。”
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