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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克维尔魔犬 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第1页)

巴斯克维尔魔犬一夏洛克·福尔摩斯

夏洛克·福尔摩斯在吃早饭。我站在壁炉前的地毯上,顺手拿起一根手杖,那是昨晚客人忘了带走的。手杖沉甸甸的,做工精致,顶部有个树节头,木质为槟榔树,产于槟榔屿[1]。节头下面就是个宽宽的银箍(gū),约一英寸宽。银箍上刻有“赠给皇家外科医学院学士詹姆士·莫迪摩尔。C。C。H。的朋友们敬赠”。日期是“1884年”。

“嗯,华生,你怎么看这根手杖?”

福尔摩斯那时正背对着我坐着,真不知道他怎么会意识到我在仔细观察手杖。“先说说这根手杖的主人吧。”

“我想,”我尽可能运用起他的推理方法来,“人们为了表达对他的赞赏,送给他这根手杖,这就说明,莫迪摩尔是个成功的、年长的医生,而且享有很高的声誉。另外,这根手杖还能说明他是个乡村医生,常常徒步行医。”

“为什么呢?”

“因为这根手杖非常漂亮,可是,手杖上有许多磕碰的痕迹,手杖下端的铁质包头也严重磨损了,足以证明它伴随他走了许许多多的路。”

“太对了!”福尔摩斯说。

“还有,手杖上刻的‘C。C。H。的朋友们’,我猜,这个缩写指的是某个猎人协会,或许医生曾经为他们中的某人做了外科治疗,他们才送他这根手杖,表示感激之情。”

“说真的,华生,你的长进不小啊。”福尔摩斯说着把椅子往后一推,点燃一支烟,他从我手里接过手杖看了几分钟,饶有兴趣地放下烟,把手杖拿到窗前,又用放大镜仔细观察起来。

“亲爱的华生,恐怕你的结论大部分是错的。坦白地说:在我指出你的错误的同时,往往把我引向事实的真相。这个人是乡村医生,这是确定无疑的,而且他确实常常走路。”

“那么说,我是对的了。”

“也只能说到这一步。可分析得出,他在医院里的地位并不怎么高。因为有地位的医生是不会去乡下行医的。亲爱的华生,这位医生很可能是个年轻人,约摸三十岁,和蔼可亲,安分守己,漫不经心,他还有一只非常宠爱的狗,比獒(áo)[2]要小些。”

我笑了起来,有点不大相信。夏洛克·福尔摩斯背靠沙发,脸朝天花板,吐出一个个小小的烟圈,悠然而飘忽。

我从书架上取出医药手册,查到姓莫迪摩尔的有好几个,我大声念起有关他的一段:

詹姆士·莫迪摩尔,1882年毕业于皇家外科医学院。达文郡,得特沼地,格陵朋人,1882至1884年,查灵医院,任住院外科医生。因发表《疾病是否隔代遗传》而获得病理学奖金。瑞典病理学协会通讯会员。著有《几种隔代遗传的畸形症》(发表于1882年《柳叶刀》),《我们在进步吗?》(发表于1883年3月的《心理学报》)。任格陵朋索尔斯利和商拜罗等教区的医务长官。

“正如你所观察到的,华生,”福尔摩斯微笑着戏谑(xuè)说,“他只是一个乡村医生。我说他‘和蔼可亲,安分守己,漫不经心’,那是经验之谈。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和蔼可亲的人才会收到纪念物,只有安分守己的人才会撇下伦敦的工作而去乡下行医,只有漫不经心的人才会在你房间里待上一小时后,不留下自己的名片,反而遗忘了自己的手杖。”

“那狗呢?”

“那狗习惯于叼着手杖跟在主人的后面。因为手杖很重,狗只能叼在中间部位,于是便留下了明显的牙印。从牙印看,牙齿的间隙要比獒的窄,也许是一只獒……啊,对了,是一只卷毛长耳獚(huáng)[3]。”

他站起身子,一边说一边在房间里踱起步来。他走到突出的窗台前,站在那儿。他的语气非常自信,使我不禁抬起头来,惊讶地望着他。

“我亲爱的朋友,对这一点,你怎么会这么肯定呢?”

“道理很简单,我现在就看见这只狗站在我们门口的台阶上,我还听到了它主人拉门铃的声音。别走,我求求你,华生,他是你的同行,你在这里或许对我会有帮助。现在,命运已经走到了最富戏剧性的时刻。听,那楼梯上的脚步声,它正走进你的生活,而你却不知道是福是祸。詹姆士·莫迪摩尔医生究竟有什么要请犯罪学专家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帮忙呢?请进!”

客人的外貌简直使我大吃一惊。他又高又瘦,鼻子很长,宛如鸟嘴,突出在一对精明的灰色眼睛中间,眼距很近,但透过那副金丝眼镜,闪烁着炯炯的光芒。他身着一身乡村医生常穿的衣服,不修边幅,外套很脏,裤子也磨破了。虽说年轻,可他长长的背脊已经弯曲了,走起路来头向前倾,带有一种贵族般的慈祥神情。他走进房间,目光就落在了福尔摩斯手中的手杖上。他朝它走去,开心地欢呼起来:“我太高兴了,我吃不准到底是忘在这里还是在轮船公司里。无论怎么说,我也不能把这手杖弄丢了。”

“这是赠物,我理解。”福尔摩斯说,“查灵医院送的?”

“是医院里的一两个朋友在我结婚时送的。”

“天哪,天哪!这可糟了!”福尔摩斯说着,不断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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